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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披花頭巾、戴金色斗笠,上穿湖藍色斜襟短衫,下著寬大黑褲……惠安女以獨特的形象給人們留下深刻的印象,在婚嫁方面,她們更有著獨特的習俗。舊時,惠安東部的崇武、大岞、小岞、凈峰等地,曾流行一種奇特的習俗,曰“長住娘家”,即女子結婚后3天,就得回娘家長住,短則三年五載,長則十至二十年。
每年只逢年過節,或翁姑病喪,或農忙時節,女方才到夫家走一下。去時,女方也盡量避免與丈夫接觸,一般都是早去晚歸或晚去早歸,有的臉上還遮著烏巾、黑布以防“識面”。往往結婚數年,有的夫妻還互不相識。女方只有懷孕臨產了,才能長期住到夫家。長住娘家俗稱“不欠債的”、長住夫家稱“欠債的”。更有甚者,個別地方的婦女還組織起“長住娘家婦女會”,入會者需交白銀五元、鰻魚十斤作為“會費”。她們夜晚集中睡覺。誰要是想到夫家,必須經過批準,且保證不與丈夫同床,回來時得匯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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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以后,這種“長住娘家”的陋習繼續存在,只是時間日益縮短。50年代初,惠東女子住娘家的時間,短則二三年,五六年的很多,七八年的也不少,也有到一二十年的。,當地政府曾派工作組到惠東進行宣傳教育,輔以扣工分、不分自留地等措施,使多數婦女婚后不久即遷居夫家,但過一二年后又恢復。
“長住娘家”的婚俗,給惠東社會帶來許多不良的后果。最突出的是導致早婚現象嚴重。結婚后,女方長住娘家,一直到懷孕臨產前才能回夫家生育。做父母的認為,只要給兒子早日成親,就可能使媳婦早日懷孕。因而早訂婚、早結婚在這一帶盛行。
據惠安縣婦聯1984年7月對小岞鄉新橋村的調查:1979年以后出生的193人中,已訂婚的就占了近1/5;1974年到1978年出生的227人中,訂婚的占80%;1969年到1973年出生的303人中,90%以上都訂了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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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時,長住娘家也導致離婚現象增多。由于早婚,年幼無知,加上婚后男女雙方又長期分居,不能培養感情,隨著年齡的增長,許多青年男女對這種婚俗深惡痛絕,要求解脫。據統計,凈峰鄉有一個村,1978年結婚的11人中,至1985年已有6人離婚,占結婚人數的54%。
由于普遍早婚,也使該地退學現象嚴重。許多剛上高小、初中的學生,父母急著為其操辦婚事,被迫輟學回家,跟隨父兄或親戚外出“打工”,導致這一帶青少年學歷淺,文化素質差,高中畢業者寥寥無幾。長住娘家對婦女的身心都是極大的摧殘。既早婚又長住娘家,隨著年齡的增長,心中隱痛難言,只好與同村同病相憐者互訴苦衷,最后有的相約集體跳海、跳潭、跳井。據統計,僅有2萬余人口的小岞鄉,1984年5月至10月間,就有8名婦女因婚事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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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經過人民政府多方面綜合治理,上述狀況已有好轉。如今,長住娘家達一二十年的已經罕見,就是七八年的也少見,大多數都在五六年以下。過去是未生育前不能落籍夫家,現在無論生孩子與否。到了24~25歲,就可遷到夫家居住,不再有人議論了。感情較好的,搬到夫家的時間就更早。
當地姐妹伴組織已不如往昔森嚴,僅是一種自發性的友好同伴的結合。結伴姐妹之間相互的約束力減弱,有利于已婚女子常到夫家。同村結婚的,因丈夫近在咫尺,也能經常到丈夫家幫忙或過夜?,F在,青年男女多數人在婚前就已認識,并有一定的了解。
現在,在惠安小岞、凈峰一帶,還世代流傳著“新婚之夜不同房”的習俗。在成親的晚上,新郎新娘不同房共寢,新娘或與送嫁的女伴同宿洞房,或與喜娘、小姐妹同宿,也有的坐著過一個通宵。而新郎也到他的男伴家過夜。